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员会
中共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员会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及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工作制度 [来源:  更新时间:2022-10-31  文章录入:九龙坡政协  浏览量:27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委员联络工作,完善委员联络制度,建立覆盖全体委员的联系网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意义

建立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制度,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组和中共党员委员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履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的具体表现;也是广泛凝聚民主党派、无党派、少数民族、宗教界等各界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具体保证和有效途径。通过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有利于人民政协党的组织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广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力量和共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共谋经济社会发展大计;有利于推进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把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九龙坡大地上。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工作按照以下基本原则实施。

(一)坚持坦诚相见。严格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对党外人士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在工作上放手支持,在生活上关心照顾。

(二)坚持平等待人。发扬民主作风,同党外人士平等相处、以诚相待,经常性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交换意见,加强了解,增进友谊。

(三坚持求同存异。善于听取党外人士的不同意见,尊重不同意见的表达,通过思想引领,引导党外人士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两个确”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四)坚持互相学习。在与党外人士交往中,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谦虚谨慎,宽以待人,不断增进友谊。

(五坚持持之以恒。与党外人士结成对子并保持经常联系,同他们深交朋友,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区政协系统长期推进、持续落实。

第二章  总体安排

第四条 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的总体安排如下:

(一)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对象

1.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

2.各界别召集人;

3.区工商联主要负责人;

4.区无党派人士代表;

5.区少数民族人士代表;

6.区宗教界人士代表。

(二)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对象

发挥专委会在政协履职中的基础作用,以专委会为依托开展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做到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全覆盖。

(三)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安排表、区政协各专委会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安排表原则在换届第一次大会后及时作出安排,每年根据委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五条 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注重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外代表人士头脑,不断增强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听取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听取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听取市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听取对现任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的意见。

(四)听取需要向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反映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 方法举措

第六条 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工作方法举措如下:

(一)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与联系对象交心谈心,关心联系对象的工作、生活,及时了解他们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积极应邀参加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以及党外人士组织的会议或活动。

(二)不定期的双向电话联系,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

(三)切实尊重和保护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其他党外人士的各项民主权利,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其他党外人士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活动。

(四)重要问题要个别听取意见,党外人士有重要问题需向所联系的党组成员或中共党员委员交换意见,可与区政协各相关委室联系,及时安排时间面谈。

(五)区政协联络委要掌握党组成员联系政协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党员委员的情况,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广泛沟通联系,督促检查党外人士反映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作好协调工作,切实帮助解决问题,多办实事。联系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委员履职考核内容。

(六)区政协党组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每年要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各委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及时查找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该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第五章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