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员会
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实施办法 [来源:  更新时间:2015-07-20  文章录入:九龙坡政协  浏览量:70359]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拓展委员地区组履职平台,及时反映基层群众的困难、问题和呼声,畅通基层民意反映渠道,扩大基层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区政协建立了社情民意信息直报点,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直报工作是指基层群众通过特定的报送渠道直接向区政协报送信息,区政协通过编辑以社情民意信息的方式报送各级领导。

  第三条 信息直报点分别设置在镇街,特殊需要也可在相关部门设置,一般设在镇街的社保服务大厅。分别设置1名站长(地区组组长)、3名总联络员(政协委员2名及地区组联络员1名)、4——6名信息收集员。

  第四条 信息直报点工作由区政协社情民意办公室负责指导和联络。一年度一次集中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第五条 报送内容。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的建议,群众困难、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和建议;法规、政策等文件在基层执行中的相关问题。主要以问题类的情况为主,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还未引起相关部门足够重视的相关问题。

  第六条 报送时效。直报信息应注意时效性,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应第一时间与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办公室联系,必要时可及时续报事件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 报送方式。直接向区政协报送,通过区政协网站、社情民意专用邮箱及QQ等方式进行报送。对敏感和涉密信息,通过内网报送。信息报送要求注明信息报送单位、反映者和联系方式。信息直报点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第八条 评比表彰。信息直报点工作评比参照《九龙坡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评选表彰办法》,设有直报点的地区组,具有参加社情民意先进单位评比资格。委员联络员成绩同时计入委员所属界别、专委会和地区组进行积分,同时纳入区政协年度社情民意信息评比表彰工作。

  第九条 对贻误信息、发生信息失实,以致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取消其本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或取消直报点资格。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