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旅融合的重要内涵支撑,文旅融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造血”有效途径,推进非遗在文旅融合中发挥作用,既是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一个重要渠道,也对提升旅游品牌、产品的文化内涵具有重要意义,两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我区共有非遗项目62个,非遗传承人80余名,项目种类齐全、资源丰富多彩。近年来我区非遗保护传承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通过文旅融合进一步打破瓶颈。
一、我区非遗文旅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非遗项目后继乏人,年轻人崇尚现代流行文化,不愿继承非物质文化,再加上传承主体老龄化问题严重,越来越多身怀绝艺的民间大师陷入有艺却无人可传的窘境,影响非遗项目文旅融合。二是许多非遗项目自身存在不足,制约其文旅融合,无法走进市场。三是部分非遗项目缺少文旅融合平台,找不到好的文旅融合模式,难以发挥作用。
二、问题分析
一是政府和非遗传承人两方面认识不到位,影响非遗文旅融合推进,部分非遗传承人存在与平台公司合作产生纠葛会吃亏的想法,宁愿单打独斗也不愿意与平台公司合作。二是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不够。经多年呼吁,我区仍未设置区级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国家级、市级非遗补助经费只是针对代表性传承人,各级还未设置针对非遗团队建设发展的经费,对团队缺乏支持。同时支持还只停留在保护层面,而对于如何让非遗有造血功能,也无经费支持。三是非遗人才缺乏。非遗面临传承人自身危机,后继乏人。非遗传承人普遍缺乏市场经验,不懂经营管理。非遗管理人才队伍缺乏,专业队伍缺乏。四是知识产权保护有难度,非遗作品设计创意常被窃取,传承人不愿意让作品走市场化道路。
三、融合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贯彻落实好十九大精神,非遗工作就必须坚持文旅融合之路。建议如下:
(一)转变观念认知,树立融合发展意识。提高对非遗文旅融合的认识,特别是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认识,同时帮助非遗传承人转变观念,认清非遗发扬与传承、保护与发展、个体发展与团体发展之间相辅相承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
(二)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保障措施。完善非遗的财政支持投入机制。建议区财政局设立区级非遗传承团队专项补助经费,形成对非遗人才成长的梯度支持,以利于后继队伍的搭建;要将财政投入从保护延伸至开发利用,设立非遗文旅融合的基金,对非遗的文旅融合进行激励扶持。
(三)搭建多类平台,助推融合发展。一是要定期开展传承人培训,提升传统文化水平、传统技艺水平,开阔传承人眼界,提高认识,提升其创意发展能力,提高他们开展非遗文旅融合主动性、积极性。二是要搭建会展、交易等展示平台,开展民间文化艺术之星选拔赛、非遗暨老字号博览会等活动,促进非遗的保护、传承和健康发展。三是要引进对全区优秀非遗项目整体开发、策划、包装、运营、保护的平台公司,不仅走开发非遗产品、作品本身的路线,还可以多种非遗项目组合、融合创造新IP, 或运用于开发衍生品、或运用于其他产品外包装、或运用于公共空间装潢、或融入演艺、或整合整体入驻景区、特色街区,同时公司负责对各非遗项目统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为非遗项目市场化运作提供专业、完善的服务。
(四)打造地标性特色非遗项目。在点面结合,分类管理,重点扶持,结合旅游景区打造有地域文化特质的代表性特色标志性非遗项目,如在抗战兵工商业街内,整体入驻区级非遗项目,建成集展销于一体的非遗主题街区。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数字化、智能化等新呈现形式,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的生命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让社会认识到非遗的文化价值,培养群众对非遗的认知度、赞同度、需求度,助力非遗的文旅融合。同时,有意识地组织特色非遗走出区外、市外进行宣传推广,要让非遗成为我区名片。加强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地理标志、版权、商标等措施,保护非遗项目及其作品的生产性转化,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遗知名品牌,严打假非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