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员会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现状的分析和建议 [来源:  更新时间:2021-08-12  文章录入:九龙坡政协  浏览量:11590]

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现状的分析和建议

 

自《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0号下发以来,截至2020年底,全区已实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但实际调研了解,在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和社会化运营过程中,街(镇)和运营企业普遍反映当前不少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困难,存在不同程度亏损的状况,经调查了解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收费低、盈利难

一是运营成本高。目前大多数站点的水电气费等都是商业标准,部分街(镇)的社区养老服务站还要缴付租金和物管费,加上站点1-2员工的工资和社保支出,一年下来多处于亏损状态。二是收费项目少。文化娱乐、心理慰藉、量血压、健康讲座等属于公益项目,不能收费;而收费项目价格则须低于本区域市场平均价格,高于成本价格。三是老年人支付能力弱。免费项目“人满为患”,收费项目“无人问津”。目前,站点收入中90%以上的资金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老年人自己愿意出钱购买的仅占10%左右。

(二)基层监管严,市场化服务受限制

社区养老服务站作为政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载体,由政府无偿提供设施,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同时兼具公益性、市场性两重属性。由于受制于各级部门对养老服务属性认识局限问题,对其定位始终在公益性、市场性之间摇摆不定,老百姓认为社区养老服务站是属于政府办的,就应当为老百姓无偿提供服务;而监管各方则认为既然是政府无偿提供的设施,就得严格监管,不得随意从事市场性活动,致使社区养老服务站发展面临两面夹击、前堵后拥。

(三)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不够

目前,我区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站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虽然较其他区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对于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运营来讲还是显得捉襟见肘。有的站点运营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为老服务经验,至今尚未探索到适合自身特点的盈利模式,完全指望政府的每年的运营补贴存活,再叠加上老年人消费能力有限等因素,不少站点面临亏损状态,周边老年人服务需求难以有效满足。

二、建议

(一)继续强调“政府无偿提供设施”的原则

一是政府无偿提供设施的站点,要禁止街(镇)向运营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各类保证金、租金、物管费、赞助费等费用。二是区民政局应指导街(镇)与站点签订委托运营协议,对于政府无偿提供设施且进行已装修改造的站,可先在委托运营协议内约定一定试运营期,试运营期间运营良好可以签订较长年限运营委托合作;对于政府无偿提供设施、但由企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建议初始运营委托年限设定为五年,如运营期内各项考核指标达规,再续签5年。三是通过开展各类社区养老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居民爱护站点设施设备的意识,让老年人对社区养老产生的正确认识和积极向上的观念,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为老年人安享晚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利保障。

(二)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站开展市场化服务

要立足于解决当前部分基层对社区养老服务站管制过多、监管过严,社区养老服务站市场性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着力解除社区养老服务站市场化服务方面的束缚和限制,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履行基本养老服务功能的同时,回归其市场属性。明确取消对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过度管制,解除各级各方束缚在社区养老服务站上的不适应市场的管制行为,站点只要聚焦老年人依法去组织服务,且不违反站点管理负面清单,均应予以支持,以更好满足社会上普通老年群体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扶持力度

建议对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扶持的措施,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来进行补助,要涉及服务流量补贴、托养流量补贴和运维支持三个方面。一是要根据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收费流量总和的一定比例给予的资助补贴。实行服务流量补贴,有助于引导站点更多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体现服务越多、补助越多的导向。二是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长短期照料服务的给予资助补贴。最后,在运维支持上,经民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为养老服务机构的,要实行水电气收费与居民用户同价,并积极协助运营企业过户、改造。